為規范行政執法公示工作,增強行政執法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水行政處罰實施辦法》(水利部令第55號)《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19〕63號)《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的通知》(新政辦發〔2019〕93號)要求,現將喀什市水利局行政處罰案件予以公示。
喀什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30日



